尊敬的纳税人、缴费人:
2020年1月21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: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1月26日,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下发《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(第1号)》,要求市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尽量避免前往封闭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,如确需前往,应佩戴口罩,并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、发热人群。针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布范围较广、重症发病迅速的情况,为保障公众健康,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,做好全市办税服务厅通风、消毒等防护工作,同时建议您在办理涉税(费)业务时,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、“广东税务”微信公众号、“粤税通”微信小程序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WEB端、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端及扣缴客户端)等网络途径“非接触式办理”,减少现场办税次数,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。
一、常见涉税业务办理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,广州市内各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服务将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。已预约1月31日、2月1日上门办税的纳税人,税务部门将会与您联系,协助您预约其他时段办理。
1.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各税、费的申报、缴纳以及发票代开、领用、完税证明开具和其它涉税(费)业务办理服务。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,可以直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领(发票领用途径:广东省电子税务局--发票管理--发票领用选择“邮寄发票”),建议您尽量选择使用电子发票。
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为:
https://www.etax-gd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