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支部:
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,通过选树典型、表彰先进,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、创造力和战斗力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“七一”前对2014年7月以来全校各级党组织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开展评选表彰。根据《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集团党委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符合《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》(见附件1)的共产党员、党务工作者、基层党组织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名额
1、优秀共产党员按全集团正式党员总数的2%评选,共5名(学校分配名额)。各支部根据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,结合党员实际进行民主推荐,一个党支部可以推荐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。
2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。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,应向党支部书记或党委委员倾斜。集团党委委员、各支部书记可根据评选条件申报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。集团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。
3、先进基层党组织。各支部根据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,可结合实际申报中山大学先进党支部。
三、工作安排
1、民主推荐(5月上旬):请各党支部根据《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》(附件1)的要求,做好推荐工作,并于5月12日(周四)上午12时前,将相关登记表(见附件2、3、4)纸质版交到js3333线路检测中心党委秘书区瑞珍处,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ouougirl@163.com。
2、初评(5月13日):集团党委在各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评,根据初评结果填写《二级党组织申报情况汇总表》,并呈报学校党委。
3、复评(5月下旬):学校党委根据各二级党组织报送的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组织复评。
4、终评(6月7日前):学校纪委对复评结果进行审查后,学校党委将根据复评结果组织终评。终评结果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。
5、表彰(6月20日前后):公示结束后,学校党委将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表彰。
点击下载!附件:
1.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
2.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
3.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
4.中山大学先进党支部登记表
js3333线路检测中心党委
2016年5月9日
(联系人:区瑞珍;联系电话:84110638)

